近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
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兼顾的标准。认定人选以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社会公示的程序开展。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对照人才认定条件,选择申请意向,按通知要求填写《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批准。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地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三)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定推荐类别意向,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云南省知识产权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成立由知识产权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知识产权人才的评选工作。专家组对州、市知识产权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各类人才的申请材料分类进行评分,提出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建议。
(五)认定。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组提出的人选建议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实务人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知识产权局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
已被评选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或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人员,经自愿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认后,直接认定。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处 王准
电话:(0871)64566829
电子邮件:267134390@qq.com
邮寄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06办公室,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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